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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4日,日本正式启动核污染水排海。这是应当被铭记的一天,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,执意制造了海洋排污史上的恶劣先例。
在日本政府的相关说明中,最常见的说辞是确保了核污染水处理后的“安全性”。与普通核电站排水不同,福岛核污染水的源头是堆芯熔毁反应堆的冷却水,其核素种类、浓度与核电站的正常排水迥异。日本政府宣称多核素去除设备(简称ALPS)过滤能去除氚之外的其他核素,日方没有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,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,没有证明监测方案的完善性和有效性,等等。日方如何确保“安全性”?
实际上,正是日本主导制定了核污染水不应排海的国际规则。1993年,俄罗斯向日本海倾倒核污染水,浓度约为福岛核污染水的1/10,总量不足1/100。虽然是在公海,但日本政府还是以“国民对放射性敏感”为由表示反对,并主导通过《<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>1996年议定书》,禁止从船舶、航空器、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倾倒核污染水。而今天选择将核污染水排海的恰恰是日本。
为回避限制,如今的日本政府想出两个“绝招”:一是通过管道排放,辩称这不属于上述议定书的管辖范围;二是在处理过的核污染水中加入大量海水,稀释100倍以上再行排放。然而,稍有常识的人都能意识到,海岸带(海陆相互作用的地带)较大洋深处生物更密集,管道排放的危害并不小于从船舶等海上人工构造物倾倒的危害;而“稀释”只是换汤不换药,它不是合格的减少污染手段,否则有稀释一招就足够了,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不必孜孜不倦地研究环保科学。就此而言,不可小觑日本此次排污入海的负面示范效应。如果日后任何国家都将不合规污染物进行所谓“稀释”后通过管道向海洋排污,全人类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将日渐衰竭。或许这就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报告中“不推荐也不承认”排海方针的原因之一吧。
就排污入海的影响而言,排放时长是关键因素,日本政府一直强调“透明性”。然而,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一直有着隐瞒不利于己方事实的劣迹。例如,早在福岛核事故发生早期,日本政府就曾指示东京电力隐瞒堆芯已熔毁这一最重要事实。再如,直至2018年,东京电力才“发觉”在处理过的核污染水中,锶-90、碘-129等核素超标;根据事后公布的数据,超标事实早已发生了3到4年。直至今日,将被排放的核污染水数据仍是一个“谜”。有66%的核污染水虽经ALPS过滤,但除氚之外的核素浓度仍不合格,属于“处理途中水”(以后还会再使用ALPS过滤直至除氚之外的核素浓度达标),其中约1/10除氚外的核素浓度仍超标100倍以上。然而,东京电力公布的ALPS设备出口浓度数据显示,处理后超标的情况却不多见。
ALPS设备是决定核污染水是否如日本主张般“只含有氚”的关键设备。如今,它的运作情况也是一个谜。为评估排放影响,东京电力出台了监测计划。从计划看,在周边海域监测排污对环境影响的,要么是政府机构,如核能规制委员会、水产厅、福岛县,要么是东京电力。但如果真出现异常,这些部门或机构会如实公布吗?这是相当令人存疑的。国际原子能机构虽然宣称将向现场派驻人员,检查、确认日本排污入海的实施状况,但该机构在出台上述那份报告前,从未调查过ALPS的实际运转状况,而只是“日本给什么,我研究什么”。目前看,在排污入海过程中,日本对周边环境的监测似乎主要靠的是自己的“良心”。
排污入海将“持续约30年”,这一说法源于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的设想,即至2051年彻底拆除福岛第一核电站,如此将不再产生新的核污染水。然而,目前拆除进展极不顺利。因堆芯熔毁,核燃料与周围的金属融化后成为核燃料废块,堆积在压力壳和反应堆外壳底部,放射性极强。十余年来,哪怕使用机器人进入反应堆拍照都极为困难,迄今仍不清楚核燃料废块的详细分布状况和性状;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的拆除时间已经延迟了两年以上。据《朝日新闻》报道,2011年时担任核能委员会委员长的近藤骏介回忆称,当初设想40年期限(自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算起)的理由是“花费10年找出拆除办法,再花费10年拆除每个堆芯熔毁的反应堆”,但“这种算法完全没有意义,哪怕是‘最快40年’的说法也过于乐观”;当时已有专家表示,“研发(拆除)技术也许要花费50到60年时间”。如果一切顺利,日本将在今年年内使用英国机器人取得几克核燃料废块样品,而核燃料废块的总量约880吨。由此看来,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时长很可能超过30年,甚至可能是半永久性的。
因此,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缺乏安全性、合法性与透明性。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言,中方强烈敦促日方撤销错误决定,停止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,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善意沟通,以负责任方式加以处置。中方对此的态度是坚决的,就在日本开启排污入海当天,我国海关总署决定,自2023年8月24日(含)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(含食用水生动物)。
(徐永智,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东北亚研究所副研究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