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
事前认可意见
(资料图片)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《独
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
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、审慎、客观的立场,
经审慎分析,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
下事前认可意:
一、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
可意见
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
业务发展需要,相关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,关联
交易遵循客观公平、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
双方协商确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因此,我们
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:王美琪、王强、蒋新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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